上海信佳达酒店用品有限公司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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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 户 协 议

信佳达网站法律申明

欢迎您进入信佳达网站,在您成为信佳达网站用户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法律声明:

一、申办须知:

1 会员资格:
①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。
②具有有效证件的世界各地公民。
2 申办步骤:
企事业单位申领会员卡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附本原件(或加盖企公章的复印件)。申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。

二、使用原则:持卡人消费时必须出示信佳达会员卡及本人身份证明。

三、返利标准:
①按自然年每半年计算为标准,不作重复累计。
②每半年累计购物满1千元返利1%,每半年累计购物满5千元返利2%,每半年累计购物满1万返利3%,每半年购物满3万元返利4%,累计购物达5 万元按5%返利。
③本商场带:“★”号商品(如促销商品,特价商品,附有赠品的商品等)不在返利之列。        
④对工程项目做单独报价或现场已打过折的商品,其消费金额不作累计,也不在返利。
⑤订购状态的商品不在销售累计统计之列。

四、返利时间:

  以半年为一个返利周期,每年的7月26日和1月26日对前半年的消费金额进行返利发放。

五、使用期限:无限期。

六、返利方式:通过统计的客户返利金额打入客户团购卡供客户消费,卡内 金额不兑换现金。

七、填写说明:

①本卡仅限持卡单位及持卡者本人使用。
②信佳达会员卡为记名卡,遗失本卡须立即向本卖场客户服务中心书面挂失。挂失前后二十四小(含二十四小时)内一切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负。
③信佳达会员政策若有变化,公司将会在8个工作日内或书面或公开有形式通知客户。
④信佳达保留对会员卡使用规则的解释权。
⑤以上规则有效期为2004年10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。